讀經一:出十一10~十二14


那時候,梅瑟和亞郎在法郎面前行了這些奇蹟;但是上主使法郎的心硬,仍不肯放以色列子民離開自己的國家。


上主在埃及國訓示梅瑟和亞郎說:「你們要以本月為你們的正月,為你們算是一年的首月。你們應訓示以色列會眾,本月十日,他們每人照家族準備一隻羔羊,一家 一隻。若是小家庭,吃不了一隻,家長應和附近的鄰居按照人數共同預備,並照每人的飯量估計當吃的羔羊。羔羊應是一歲無殘疾的公羊,要由綿羊或山羊中挑選。 把這羔羊留到本月十四日,在黃昏的時候,以色列全體會眾便將牠宰殺。各家都應取些血塗在吃羔羊的房屋的兩門框和門楣上。在那一夜要吃肉;肉要用火烤了,同 無酵餅及苦菜一起吃。肉切不可吃生的或水煮的,只許吃火烤的。頭、腿和五臟都應吃盡。一點也不許留到早晨;若是早晨還有剩下的,都要用火燒掉。你們應這樣 吃:束著腰,腳上穿著鞋,手裏拿著棍杖,急速快吃:這是向上主守的逾越節。這一夜我要走遍埃及全國,將埃及國一切首生,無論是人是牲畜都要殺死,對於埃及 的眾神,我也要嚴加懲罰:我是上主。這血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,當作你們的記號:我打擊埃及國的時候,一見這血,就越過你們去,毀滅的災禍不落在你們身上。 這一天將是你們的紀念日,要當作上主的節日來慶祝;你們要世世代代過這節日,作為永遠的法規。


釋義(吳素賢)


上主降下九個災禍處罰埃及之後,法郎仍不讓以民離開。最後上主將使出最嚴厲的懲罰,讓埃及國內的首胎人、畜一夕間死亡。


上主派遣梅瑟和亞郎帶領以民在一年的正月備羊、宰殺、羊血塗門框門楣、吃烤羊肉、無酵餅及苦菜,出離埃及。那一夜上主將殺死埃及國的首胎人、畜,以民因房 屋所塗的羊血,幸免於此災禍,性命得到保存,天主以大能的手帶領以民離開埃及獲得自由。這便是逾越節的來歷,以民應世代紀念此逾越節。


逾越節在新約的光照下有了更深層的意義,耶穌就是那無玷的羔羊;祂的生命被宰殺,成為潔淨人類罪惡的祭獻。基督徒領受耶穌基督的聖體,與祂的生命合一。吃無酵餅的意義如同保祿所說,成為無罪新和的麵團(格前五 7)。吃苦菜的意義,代表著因耶穌為我們受苦架之刑,我們也背起自己生活中小小的十字架。我們已經被主耶穌基督釋放,重要的是活出超越罪惡的自由,以彰顯耶穌逾越奧蹟的真義。





人子是安息日的主


福音:瑪十二1-8


那時,耶穌在安息日由麥田中經過:他的門徒餓了,開始掐麥穗吃。法利塞人一見,便對他說:「看,你的門徒作安息日不許作的事。」耶穌說:「你們沒有念過: 達味與那些同他一起的人,飢餓時,作了什麼?他怎麼進了天主的殿,吃了供餅!這供餅原是不准他吃,也不准同他在一起的人吃,而是只許司祭吃的。或者你們在 法律上沒有念過:安息日,司祭在聖殿內違犯了安息日,也不算為罪過嗎?但我告訴你們:這裏有比聖殿更大的。假如你們瞭解『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』是什麼,你 們就決不會判斷無罪的人了,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


釋義


瑪竇福音進入第十二章,耶穌默西亞的地位,漸漸顯明,也暗示了祂的天主性,就是依撒意亞所稱讚的「上主的僕人」。這段福音討論安息日的問題,安息日原是猶 太人的聖日,在這一天內,除了敬拜天主外,其他任何工作都不做(出二十10)。但漸漸地,許多不可做的工作變成了繁文縟節,且日益增加,關於安息日的法律 竟達一千五百二十一條,安息日的精神早已掩沒於各式各樣的法條之中。


法利塞人對耶穌門徒所做的事提出質疑,耶穌沒有立刻正面答覆,卻先引用一位他們所景仰的大人物---達味的實例:達味在急需時吃了只許司祭吃的陳設餅(撒上二一1-6)。耶穌以這個例子宣佈了「在急需時法律失效」的名言。


耶穌說「有比聖殿更大的」,暗示他的身份比聖殿還神聖,「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」更顯示他的天主性,宗徒的行事是在耶穌面前,必已是耶穌的許可,那麼就沒有違反安息日的問題。


反省


安息日就是主日,主日到教堂參加彌撒,我了解其真正的意義嗎?


法律是為人,不是人為了法律,是否生活中不小心也會本末倒置的以法律為原則,忘了仁慈的心?


祈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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