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經一:格後六1-10


弟兄們:我們與天主合作的人,也勸你們不要白受天主的恩寵,因為經上說:『在悅納的時候,我俯允了你;在救恩的時日,我幫助了你。』看,如今正是悅納的時候;看,如今正是救恩的時日,我們在任何事上,為避免這職務受詆毀,不但沒有給任何人跌倒的因由,反而處處表現我們自己,有如天主的僕役,就是以持久的堅忍,在艱難、貧乏、困苦之中,在拷打、監禁、暴亂之中,在勞苦、不寢、不食之中,以清廉,以明智,以容忍,以慈惠,以聖神,以無偽的愛情,以真理的言辭,以天主的德能,以左右兩手中正義的武器,歷經光榮的凌辱,惡名和美名;像是迷惑人的,卻是真誠的;像是人所不知的,卻是人所共知的;像是待死的,看,我們卻活著;像是受懲罰的,卻沒有被置於死地;像是憂苦的,卻常常喜樂;像是貧困的,卻使許多人富足;像是一無所有的,卻無所不有。


釋義


格林後書五14-21~六1-10是保祿論及身為宗徒的職務和使命。本日經文(六1-10),保祿就宗徒職務所帶來教人脫離罪惡,重新與天主和好的題旨繼續發揮論述。


因基督的死亡,天主和世界和好。保祿宗徒領受這和好的職務,作基督的大使,請求世人與天主和好。在此說明完成這和好職務的方法,就是以持久的態度含忍地克盡厥職,為基督作證,避免使這職務受到詆毀,也可說是保祿為著自己的宗徒身份辯護。


保祿以一連串的對比歷數他所遭遇的困難(8-10節),若從世界的標準來判斷,保祿的生涯真是膽戰心驚,一直活於死亡的邊緣。然而保祿卻不以為苦,他不被苦難擊倒,並且在逆境中依然喜樂長存盼望。





福音:瑪五38-42


那時,耶穌對門徒們說:「你們一向聽說過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我卻對你們說:不要抵抗惡人;而且,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,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。那願與你爭訟,拿你的內衣的,你連外衣也讓給他。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,你就同他走兩千步。求你的,就給他;願向你借貸的,你不要拒絕。」


釋義


「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」,原本的意思為「只單單以眼還眼」,是猶太社會為了限制暴力與遏止對報復的飢渴,保護團體中的弱小者而定的法律,強調人們在交往時應遵守嚴格的正義原則,排除私人毫無節制的報復。


耶穌則教導門徒(和日後的基督徒)超越法律的正義。所謂「有人打你的右臉,你把左臉也轉給他」,就是要遭受迫害者打破惡與暴力的循環,以寬恕與原諒而使對 方有所改變。至於「有人強迫你走上一千步,同他走兩千步吧!」則是要基督徒化被動為主動,讓天主的善日日在我們內得到展現。「凡有求於你的,就給他;也不 要拒絕那想跟你借錢的人」,說明前來借貸者多是貧窮的人,只要我們有能力借人,就不要藉故推辭,應學習以歡喜甘願的付出愛心、關懷弟兄姊妹的急需。


反省


我如何面對那些曾經傷害過我的人?是找機會報復?或者另有更合乎基督精神的方法態度?


我願不願意化被動為主動,先走一步,為我不喜愛、甚至厭惡的人提供一些服務?


祈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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