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生活在主內的,就不犯罪


讀經一:若壹二29- 三6


親愛的諸位:你們既然知道天主是正義的,就該知道凡履行正義的,都是由他而生的。請看父賜給我們何等的愛情,使我們得稱為天主的子女,而且我們也真是如 此。世界所以不認識我們,是因為不認識父。可愛的諸位,現在我們是天主的子女,但我們將來如何,還沒有顯明;可是我們知道:一顯明了,我們必要相似他,因為我們要看見他實在怎樣。所以,凡對他懷著這希望的,必聖潔自己,就如那一位是聖潔的一樣。凡是犯罪的,也就是作違法的事,因為罪過就是違法。你們也知道,那一位曾顯示出來,是為除免罪過,在他身上並沒有罪過。凡存在他內的,就不犯罪過;凡犯罪過的,是沒有看見過他,也沒有認識過他。


釋義(吳素賢)


作者指出凡實行正義的基督徒,便藉此顯示出其天主子女的神聖身分,因為天主本身是正義的。天父賜給祂子女的是超乎世間的愛,讓身為子女的基督徒享受這份榮耀。世界由於不接受天父,因此也不接受他們。


現在基督徒在名分上是天主的子女,但這身分的圓滿結局卻還未彰顯出來;那時期一旦顯明,他們會發現他們相似天主,他們會看見祂的實相。凡對主懷有盼望的 人,也會潔淨自己如同祂一樣。犯罪的事實就是違法。耶穌基督本身無罪,但祂的來到,便是為了將人從罪的事實中救贖出來。凡存留在基督內的人,不會持續生活 在罪惡中;凡是過著屈服於罪惡的生活方式的人,沒有以信德的眼光看耶穌基督,也沒有真正在信仰內認識祂。



請看!天主的羔羊


福音:若一29-34


那時候,若翰見耶穌向他走來,便說:「看,天主的羔羊,除免世罪者!這位就是我論他曾說過:有一個人在我以後來,成了在我以前的,因他原先我而有。連我也 不曾認識他,但為使他顯示於以色列,為此,我來以水施洗。」若翰又作證說:「我看見聖神彷彿鴿子從天降下,停在他身上。我也不曾認識他,但那派遣我來以水 施洗的,給我說:你看見聖神降下,停在誰身上,誰就是那要以聖神施洗的人。我看見了,我便作證:他就是天主子。」


釋義


這段若翰的見證對於耶穌的默西亞身份提出三重基本肯定,這是若望團體的核心信仰內容:


(1)耶穌是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


(2)天主聖神降在祂身上,並且留在祂內


(3)耶穌是天主的特選者,祂是天主子


這三個本質都反映出依撒意亞先知所提到的「上主僕人」的形象(參閱:依五三;四二),是熟悉聖經的若翰所熟知的猶太傳統認知。當若翰與耶穌相遇時,一個內在的聲音告訴若翰,耶穌就是這位上主受苦的僕人,因而為祂作證。


反省


只有當我們經歷「上主之僕」的命運時,我們才能得到若翰那般的認識能力。我如何面對生命中的苦痛與不順心的情況?


我是否為了不斷加深對耶穌的認識而努力閱讀聖經?


祈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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