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主的仁慈


經文:歐十一1,3-4,8-9


當以色列尚在童年時,我就愛了他;從在埃及時,我就召叫他為我的兒子。


是我教了厄弗辣因邁步,雙臂抱著他們,但他們卻不理會是我照顧了他們。是我用仁慈的繩索,用愛情的帶子牽著他們,對他們有如高舉嬰兒到自己面頰的慈親,俯身餵養他們。


厄弗辣因!我怎能捨棄你?以色列!我怎能拋掉你?我怎能使你如同阿德瑪,待你如同責波殷?我的心已轉變,我的五內已感動;我不再按我的盛怒行事,不再毀滅厄弗辣因,因為我是天主而不是人,是在你中間的聖者,而不是伏於城門的仇敵。


釋義


先知以父母與子女的圖像,描述上主對以民的愛情,為讓以民明白,上主是如何鍾愛他們。當以民還在埃及時,尚未成為國家,如同幼兒,上主便已召叫他為自己的兒子,正如上主命令梅瑟:「你要對法郎說:上主這樣說:以色列是我的長子」(出四22)。上主萬分溫柔的照顧以民,然而倍受照顧的孩子,拒絕承認愛他們的父母,反而投奔陌生人,祈求照顧與協助。


8-9節中,盛怒的上主,似乎改變懲罰以民的心意,天父的愛情超過了祂的公義,天主不容許完全的毀滅,如同對阿德瑪與澤波殷被消滅(這兩個城市與索多瑪、哈摩辣一樣被消滅(申二九22)),因此對以民說到:「我怎能拋掉你?」,這段話與上主在洪水之後所說的話,頗為相似(創八21)。



你們不花錢得來的,也要免費給人



那時候,耶穌對宗徒們說:「你們在路上應宣講說:天國近了。病人,你們要治好;死人你們要復活;癩病人,你們要潔淨;魔鬼,你們要驅逐;你們白白得來的,也要白白分施。你們不要在腰帶裡備下金、銀、銅錢;路上不要帶口袋,也不要帶兩件內衣,也不要穿鞋,也不要帶棍杖,因為工人自當有他的食物。你們不論進了那一城或那一村,查問其中誰是當得起的,就住在那裡,直到你們離去。你們進那一家時,要向它請安。倘若這一家是堪當的,你們的平安就必降臨到這一家;倘若是不堪當的,你們的平安仍歸於你們。誰若不接待你們,也不聽你們的話,當你們從那一家或那一城出來時,應把塵土由你們腳上拂去。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在審判的日子,索多瑪和哈摩辣地所受的懲罰,比那座城所受的還要輕。」


釋義


本日福音延續耶穌的「福傳使命言論」,教導宗徒在福傳工作上應該注意的事項。當宗徒宣講天國的福音時,也同樣施行醫病趕鬼的神蹟,但是這個能力是天主白白的賜予,而不是他們自己賺取掙來的。所以他們也應當以此精神白白地付出,好執行耶穌所託付的使命,讓天國得以展現。


耶穌告訴他們,從事福傳工作不必帶任何東西,因為日常生活所需,應當從他們所服務的對象中得到供給(參閱:格前九14;弟前五18)。宗徒們在傳道的過程裡,會和耶穌一樣遇到二種不同的反應。凡接受他們所宣講的,就會得到平安,這是蘊含天國的福氣與屬神的真平安;凡拒絕、不接待他們的人,後果將自行負責。「把腳上的塵土拂去」是一個動作,表示完全隔絕,與之無關,因為宗徒已盡了福傳的職責。


索多瑪和哈摩辣是亞巴郎時代最邪惡的城市,被天上的火和硫磺所消滅(創十九),後來成了聖經中著名的鑑戒(如依一9;路十七29;羅九29;伯後二6),意指拒絕接受天國福音、不相信耶穌的人,將遭受比這兩座城更為嚴重的審判。


反省


我是否意識到自己屬神兒女的身份和所擁有的一切,都是天主的恩賜及給予?


我樂意成為天主的器皿為祂使用,貢獻所長獻身幫助教會的福傳及牧民工作?


祈禱
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社群工作者 的頭像
    社群工作者

    社群工作者的部落格

    社群工作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