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愛弟兄的,就是生活在光明中
讀經一:若壹二3-11


親愛的諸位:如果我們遵守他的命令,由此便知道我們認識他。那說「我認識他」,而不遵守他命令的,是撒謊的人,在他內沒有真理。但是,誰若遵守他的話,天 主的愛在他內纔得以圓滿;由此我們也知道,我們是在他內。那說自己住在他內的,就應當照那一位所行的去行。可愛的諸位,我給你們寫的,不是一條新命令,而 是你們從起初領受的舊命令: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的道理。


另一方面說,我給你們寫的也是一條新命令--就是在他和你們身上成為事實的--因為黑暗正在消逝,真光已在照耀。誰說自己在光中,而惱恨自己的弟兄,他至 今仍是在黑暗中。凡愛自己弟兄的,就是存留在光中,對於他就沒有任何絆腳石;但是惱恨自己弟兄的,就是在黑暗中,且在黑暗中行走,不知道自己往那裏去,因 為黑暗弄瞎了他的眼睛。


釋義


作者呼籲團體的成員若說「認識天主子」,意味的不只是口頭上說說,還包括行為上應遵守主的命令-實行愛德,如此才活出圓滿的天主之愛。若我們在天主內,應結合於祂而行事;這不是新命令,而是遵照主旨的舊命令。


作者要指出已成為事實的新命令:真光的力量大過黑暗的權勢。誰能辨識出自己的行為是否遵行主的命令?那愛自己的弟兄姐妹的人就是處於光明之中;那惱恨自己弟兄姐妹的,仍停留在黑暗中。



福音:路二22-35


若瑟和瑪利亞按梅瑟的法律,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,他們便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上主,就如上主的法律上所記載的:『凡開胎首生的男性,應祝聖於上 主。』並該照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,獻上祭物:一對斑鳩或兩隻鶵鴿。那時,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,名叫西默盎。這人正義虔誠,期待以色列的安慰,而且聖神也在 他身上。他曾蒙聖神啟示:自己在未看見上主的受傅者以前,決見不到死亡。他因聖神的感動,進了聖殿;那時,抱著嬰孩耶穌的父母正進來,要按著法律的慣例為 衪行禮。西默盎就雙臂接過他來,讚美天主說:「主啊! 現在可照你的話,放你的僕人平安去了!因為我親眼看見了你的救援,即你在萬民之前早準備好的:為作啟示異邦的光明,你百姓以色列的榮耀。」他的父親和母親 就驚異他關於耶穌所說的這些話。西默盎祝福了他們,又向他的母親瑪利亞說:「看,這孩子已被立定,為使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和復起,並成為反對的記號――至 於你,要有一把利劍刺透你的心靈――為叫許多人心中的思念顯露出來。」


釋義


這是路加福音中耶穌童年故事的最後一段:


按照法律,婦女生產後的不潔期滿了,該守取潔禮儀的人原只是瑪利亞,路加卻說「『他們』取潔的日期」,可見他們實踐了另一條法律:「帶孩子(長子)上耶路撒冷,獻給上主」,同時獻上禮品將耶穌從上主那兒贖回來。


西默盎是一個長期期待救主降臨的猶太人,他在聖神感動下來到聖殿與嬰孩耶穌相遇。西默盎指出耶穌是「外邦人的光明,以色列的榮耀」,這個預言和若望福音中的「真光」相呼應,顯示出接受耶穌的人就能得到救援。


再者,他對瑪利亞的預言顯示,接受耶穌與否,將產生截然不同的結果:「反對者必將跌倒,接受祂的人將要興起」。最後說明瑪利亞作為耶穌的母親,將一生參與 耶穌的苦難道路,和她的兒子一起經歷相同的自我犧牲與服從。路加藉著報導天使報喜、聖母訪親、耶穌誕生、到獻耶穌於聖殿,清楚顯示耶穌進入人的歷史,「生 於女人,生活法律之下」(迦四4)。


反省


西默盎長期地等待萬民的救援,我對天主的應允是否也能耐心等待?


一般人都喜歡聽悅耳、讚美自己的話,我能接受別人的忠實勸言嗎?


祈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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